一個常見的誤會:把佛當成有求必應的神

剛接觸佛教的人,很容易拿熟悉的框架去套它。熟悉一神教的,把佛想成造物主;接觸過民間信仰的,把佛想成媽祖、王爺那一類,能保佑、能賜福、有求必應,誠心拜一拜,就能替自己擋災、消業、換一個好結果。

先說清楚,把佛當成一個對象來尊敬,這是入門很自然的一步。拜佛能不能解脫,我在《只是燒香拜佛、布施供養,就會解脫嗎?》談過,這裡不重複。

至於「拜佛、拜佛像,是不是在拜偶像」,也不是。我們拜,不是因為那尊像本身有法力,而是出於敬重。佛是已經走到那個境界的人,對著佛像,是在提醒我們:這是我們值得學習的老師,我們還差得遠,但願意跟著走,希望有一天也到達一樣的境界。拜的是這份見賢思齊。

本文只討論一個很窄、卻很關鍵的誤會:把佛當成「主宰禍福、能替人豁免因果」的神。

佛不是創造規則的神,是看懂規則的覺悟者

打個不精準但好懂的比方。假設一個人還不知道相對論,這時有人把相對論講給他聽。講的人並沒有「創造」相對論,那個道理本來就在那裡,他只是看懂了,說給別人聽。

佛也是這樣。「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」不是佛頒下的禁令,犯了要被佛處罰,要趕快求佛原諒;那比較像「從高處跳下去會摔傷」這種本來如此的道理。佛只是看懂了,指給大家看。

所以佛創造了什麼嗎?沒有。他是發現者、覺悟者,不是發號施令的神。

而且,看懂相對論的人,自己照樣受相對論管,不會因為「懂了」就能違反它。佛看懂了因果,佛自己也一樣在因果裡,一樣得守,不靠任何神力豁免自己。

連佛自己,都不豁免

《撰集百緣經》裡記了一件事。

有一天,佛帶著弟子們進城乞食,走到一條巷子,一個人在地上畫了一道,把路攔住,說:要過去可以,先給我五百金錢;不給,佛也別想過。佛和弟子們就這麼默默停在那裡,過不去。消息傳開,連國王都捧著珍寶來要替佛解圍,那人一概不收。最後是須達長者拿出五百金錢給了他,佛才得以通行。

弟子問這是什麼緣故。佛說,那是過去世的一筆舊帳。很久以前的一場賭局,須達長者的前身欠了人家五百金錢,佛的前身在一旁替他擔保,說「他若不還,我替他還」。結果欠錢的人始終沒還,這筆替人擔下的債,就跟了佛無量世。

佛說了一句話:

乃至成佛不脫此難。

連成了佛,這筆舊債還是得還。佛依然被攔在路上、寸步難行;那筆債不會憑空消失,最後仍得由當初欠債的須達長者親手還清。因果在佛身上,照樣一分不差地運轉。

佛教史上最「慘」的人

也許有人會想:這樣不是很慘?修行修到最後,欠的還是要還、該受的還是要受,那成佛圖什麼?

那就看一個更極端的例子。佛教史上最「慘」的人,大概要算提婆達多。他屢次害佛、分裂僧團,造下重罪,最後墮入阿鼻地獄,是傳統裡下場最不堪的一個。

可是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裡記了一段。

佛派阿難去地獄探問提婆達多:苦不苦,受得了嗎?

提婆達多回話說:我在阿鼻地獄裡,「猶如比丘入三禪樂」,像修行人進入禪定之樂一樣。

這裡要分兩層看,不能混。

一層是事相,因果照樣鐵面。提婆達多是真的墮了阿鼻地獄,這個果報一點折扣都沒打。《大寶積經》進一步點明,提婆達多其實是大菩薩示現,現出怨家的樣子,是為了顯發佛的功德。但「示現」不等於因果沒發生,地獄他是真的去了。

另一層是心境,到那個境界,苦已經不由外境決定了。同樣一個阿鼻地獄,對那個境界的人,不構成一般人以為的那種「苦」。

把這兩層擺在一起,就看出一件事:「慘不慘」,和前面的「有沒有神力」一樣,根本不是衡量的尺。被苦綁住、被外境決定,那才是不自在;不被這些綁住,才是真正的自在。

要注意,這裡說的「不被苦綁住」,不是「無所謂、擺爛、賴帳」。佛該還的債認認真真還了,提婆達多該受的果報實實在在受了,規則一步沒少守。守規則是一回事,被苦受綁住是另一回事。把這兩件混為一談,就會把「自在」誤讀成「隨便」。

連為了救人而殺,都不豁免

把這個道理推到盡頭,是菩薩戒裡一條看起來嚇人的開許。

《瑜伽師地論》講到,一個守菩薩戒、一心利他的菩薩,假如遇上一個強盜正要殺害許多人、或要傷害聖者、或要造下會墮無間地獄的滔天大惡,這時菩薩可以出手把他攔下來,哪怕是殺了他。

聽到這裡,最要命的誤讀就是:「原來佛教說,只要我心好、是為你好,我殺你就不用負責。」

恰恰相反。看那位菩薩當下是怎麼想的:「我寧殺彼墮那落迦,終不令其受無間苦」,我寧可自己因為這一殺而墮地獄,也不忍讓對方造下無間業、受那更大的苦。

看清楚了:菩薩殺了,菩薩自己照樣墮地獄。所謂「開許」,從來不是一張「殺人免責」的豁免券,而是「我甘願自己下地獄,去換你不造那個業」。因果對菩薩一樣不留情面。連這樣一個為了救人、發心純到極點的殺,都不能豁免,還有什麼殺,是能靠一句「我是好意」就豁免的?

說清楚免得誤會

第一,我不是在鼓勵任何人去殺人、去造惡、去走那些極端的路。提婆達多的地獄、菩薩的開許,都是有後果的。

第二,也許有人會反過來問:照這麼說,那是不是就可以為所欲為、亂來一通了?

真要為所欲為,沒有人能攔得住。但因果就在那裡,亂來,就承擔亂來的果報。要不要做,自己掂量清楚,自己現在到底在幹什麼、願不願意付那個代價。

結語:乃至成佛不脫此難

回到最初的問題。問「佛是不是神、能不能保佑、能不能替自己消業豁免」,這把尺,從一開始就拿錯了。因果面前沒有特權、沒有豁免,佛不例外,菩薩不例外,最壞的人不例外,每一個人都不例外。佛不是一尊發豁免券的神。

說到這裡,得再老實補一句。把因果說成一條「規則」,嚴格講其實不精確,甚至有問題。但這要往更深處才能說清楚,本文不展開。有興趣深入的,不妨多讀經論、參考各家說法。

至於現在,就剛入門來說,五戒十善做好,並記住上面那句話:

乃至成佛不脫此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