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:第二個一般性的方法

《現在回到主場,客場逃跑何曾(上篇)》中,介紹了第二個一般性的方法,描述與本質。探討「描述」與「本質」的關係,如果是從描述到本質,先於本質的描述為何能產生?難道是憑空創造嗎?如果是從本質到描述,先於描述的本質如何能覺察?難道是直接觸達本質嗎?兩者皆無道理。結尾再次回到那個玻璃杯,這次直面所謂的「描述」與「本質」。

本篇依舊帶著那些曾經的例子故地重遊,它們在《客場巡迴結束,現在回到主場(下篇)》已經透過第一個方法重新凝視過;現在,這是第二次直指其中的矛盾運轉。

一樣請充分凝視,清晰後再往下一個。

再以「能力」為例

《能力的幽靈:左腳踏右腳中找不到錨定點(上篇)》中,休畝說那顆黑色的西瓜籽,有「能生出西瓜的能力」。

那麼,先於「能力」本質的「能力」描述,此描述究竟是在描述什麼?又或者先於「能力」描述的「能力」本質是如何先被覺察到的?

「能力」似是而非,矛盾運轉。

與第一個方法表面上不同,換個切入點,再次顯示——「能力」本質落空

再以「決定論」為例

《規則的海市蜃樓:以「放下」之名繼續伸手(上篇)》中,愛鷹撕坦提到「決定論」。

相同的,先於「決定論」本質的「決定論」描述,此描述究竟是在描述什麼?又或者先於「決定論」描述的「決定論」本質是如何先被覺察到的?

「決定論」矛盾運轉,也只是矛盾運轉。《本質落空:認知的奇點》中提及過:

凝視與超越「不一不異」

不用意外,「決定論」本質落空

再以「我能夠」為例

《吃空餉的衝動:無用的「我能夠」(上篇)》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上篇)》中,多角度反覆討論「我能夠」。

所以「我能夠」的描述和「我能夠」的本質,到底是誰先呢?

「我能夠」就「我能夠」,這樣不就好了。《能力的幽靈:左腳踏右腳中找不到錨定點(上篇)》曾總結過:

有因,有果,原來的因果論,不就是這個意思?

《規則的海市蜃樓:以「放下」之名繼續伸手(下篇)》結尾時也曾感嘆過:

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允許迷茫的尊嚴,鬆手確定的廉價呢?

「我能夠」本質落空

再以「我」為例

《用空殼公司洗錢:「我的感覺」出現了(上篇)》《大而不能倒的空殼公司:冥冥之中的「我」(上篇)》中,逐步剖析「我」。

所以說「我」究竟是描述還是本質?如果說既是描述,也是本質,直接打包在一起,那麼所謂覺察到本質,是指直接成為本質了嗎?畢竟沒透過描述啊,中間什麼都沒有,是直接對吧!

可是也可以覺察其他的本質呀!所以不只成為「我」,還要成為「杯子」和「決定論」是嗎?為什麼一定要有被聲稱的存在呢?果然如《客場巡迴結束,現在回到主場(上篇)》中所破斥過的:

一個東西本來就可以有多個本質。

另外當客觀和主觀合一後,什麼是直接啊?

「我」本質落空

再以「手機」為例

《純概念股:被聲稱的存在(上篇)》中,假博士介紹「手機」。

好像「手機」無法說清楚是描述抑或是本質,所以是不是沒有「手機」?

那麼「沒有手機」的描述和「沒有手機」的本質,又是誰先誰後呢?

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下篇)》中說過了:

正面說不清楚,逃到反面也沒用。

《本質落空:認知的奇點》中也說過:

不是消失,而是不再「或是或非」

「手機」、「沒有手機」本質落空

結語:不要用抽象逃避具體

無論是「從描述到本質」、「描述與本質」這兩個方法,抑或是「本質落空」,這些都不是拿來直接當作萬用回答的方式,要先凝視。

那要凝視到什麼程度呢?凝視到能運用兩個一般性方法,並且自然對前面的思想實驗,至少達到了然於胸、理所當然的程度。因為這兩個是一般性方法,既然能使用,思想實驗這些特例將不再是問題。沒有說會微積分,結果連三角形面積公式都不會用的道理。

抽象的方法不是逃避具體案例的手段。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中篇)》中曾說過,當面臨無法解釋時,往往會往更抽象、更模糊的方向鑽。

之所以前文先以多篇相對具體的思想實驗入手,是因為這樣容易進入狀況,而抽象的一般性方法,是打開後續深入討論的鑰匙,如果真的解鎖主場,客場應是碾壓等級的大勝特勝,回到主場,何曾是逃跑。

主場的下一場比賽——「直觀」,凝視即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