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主體」的「真實不變」是怎麼推出來的

《純概念股:被聲稱的存在(中篇)》收束在「主體」的慣常用法:

真實不變。

這條用法不是憑空斷定,它背後有一段推導,在《大而不能倒的空殼公司:冥冥之中的「我」(上篇)》《大而不能倒的空殼公司:冥冥之中的「我」(中篇)》中,曾針對「我」完整走過一遍。先把這段推導抽象出來,複習一次。

任何聲稱某個「主體」存在的人,心裡都默認三件事。

第一,真實。當一個人討論某個主體,必然認為它是真的在那裡、是有意義的;不然他在討論什麼?就算討論的是海市蜃樓,也是認為「那個現象」真的存在——幻覺裡的綠洲不存在,但「看到光線」這件事真實。討論,總有某個真實的東西在被討論。

第二,必須有「殼」。既然真的在那裡,就要能界定它,所以這個主體必須有某種「殼」:一條界線、一個定義、任何能把它跟別的東西分開的劃界。「殼」是什麼形式不重要,定義也好、規則也罷,乃至「不劃邊界、渾然一體」也算一種「殼」——把所有東西當成一整個,那個「整個」就是「殼」。形式不拘,但必須有。

第三,「殼」必須「固定」。「殼」若會變,上一秒指的跟下一秒指的就不是同一個東西,這跟沒有「殼」沒有差別。所以「殼」這個概念本身,就內含「固定」。

三件事一脈相承:因為討論必有對象,所以「真實」;因為要能界定,所以必須有「殼」;因為要實現「殼」的界定功能,所以「殼」要「固定」。

真實 → 必須有「殼」 → 「殼」必須「固定」。

這是任何「有那個東西」的論述都默認的共同地基。

現在把這段推導從抽象的「我」,挪回手上這台西瓜手機。

先看「真實」。手裡這台手機,明天就要發布,那裡確實有一個東西在,這就是「真實」。

再看「殼」。要能界定這個東西,就得有一個「殼」。這個「殼」是什麼,其實說不太清楚:好像是某個說不清、道不明的概念,總之有那麼一個東西,把「觸控螢幕、鏡頭、處理器」這些零零總總全部打包起來,當成一整個來看。那個「一整個」,就是「殼」。

最後看「固定」。這個「殼」必須「固定」,否則上一秒跟下一秒指的就不是同一台手機。要留意的是,「固定」指的不是零件不能增減,零件其實可增可減。例如:把鏡頭摳掉,它成了一台不能拍照的手機,相機壞了,我們卻依然認定它是「同一台手機」。為什麼還算同一台?因為在那些可增可減的零件底下,彷彿有一個說不清的東西、一層「殼」把它們包住。「固定」的是這層「殼」,不是「殼」裡裝的零件。

「手機」就是包住「元件」的「殼」

前一節立起來的這層「殼」,在本討論中就是「手機」,它把「觸控螢幕、鏡頭、處理器」這些「元件」全部包起來,當成一整個。

問題來了,想說清楚這層「殼」(也就是「手機」)到底是什麼,一開口,講出來的卻全是裡面的元件。說它「能觸控、能拍照」,那是螢幕、鏡頭。每一句都落回元件上,「殼」本身始終沒被描述出來。

《大而不能倒的空殼公司:冥冥之中的「我」(下篇)》中已經討論過,探尋「我」之特性的過程中,列得出來的每一條,都是從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借來的,找不到之外的東西。換成手機,結構一模一樣,探尋「手機」這層「殼」的任何特性,列得出來的每一條,都是從「元件」借來的。

那為什麼我們還是會下意識地把「手機」跟「元件」分成兩邊,覺得它們不一樣?原因就在「固定」。「殼」必須「固定」,元件卻可增可減,前面摳掉相機那台手機就是例子,零件換來換去都還算同一台。會變的東西當不了「殼」,於是我們不自覺地在會變的元件之上,假定一個固定不變的「殼」,叫它「手機」,認定它跟那些會變的元件是兩回事。

可是這個假定一檢驗就垮。講「手機」,講的好像是「元件」;講「元件」,又繞回「手機」。《純概念股:被聲稱的存在(上篇)》那一幕早就演過:把「元件」拿掉,「手機」就沒了;把「手機」拿掉,「元件」也不在了。

所以那層固定不變的「殼」,從頭到尾沒被描述出來,能描述的似乎永遠只有元件。

「主體」本質落空

假博士試遍了各種說法,「手機」這個「殼」始終沒被描述出來。那退一步,乾脆別管「手機」,就守著「元件」這個踏實的東西,總行了吧?

可是再回頭看「元件」。「元件」又是什麼?它不過是把一群更小的零件打包成「一整個」來看罷了。換句話說,「元件」本身也是一層「殼」。再往下挖,那些零件又是更小東西的「殼」,一層一層,永遠挖不到一層「終於不是殼」的踏實底。《純概念股:被聲稱的存在(上篇)》把這條路叫做「無底洞」。

所以真正的問題,從來不是「有沒有殼」,也不是「誰是殼、誰是內涵」。把「手機」當殼、「元件」當內涵,或反過來把「元件」當殼、零件當內涵,都只是同一個動作換個位置重演。問題在更上一層:用「殼」、用「主體」這一整套方式去框一個東西,這框架本身到底如何運作?真正在檢驗的是「主體」這個概念本身。

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這個債主,剛剛說過「我」的特性都從它那裡借來。在《大而不能倒的空殼公司:冥冥之中的「我」(中篇)》裡,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被擱置,沒再追問它本身。現在輪到它了,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又是什麼?它同樣是把種種收攏成「一整個」的花招,同樣是一層「殼」。

於是從「我」退到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,跟從「手機」退到「元件」是同一個動作,無非把一個「主體」換成另一個「主體」、一層「殼」換成另一層「殼」。換到最後,「殼」到底是什麼還是沒說出口。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本質落空。

每一個「主體」都是一檔「純概念股」。你聽信「有那個東西」這個故事買進,一查帳,帳上沒有半點自己的資產:「手機」的全向「元件」借,「我」的全向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借,而「元件」和「身心內外的一切」也不清白。借來的撐起整個市值,這就是「被聲稱的存在」。

這跟系列開頭討論「能力」時遇到的,是同一件事。《能力的幽靈:左腳踏右腳中找不到錨定點(上篇)》裡,客馬斯聽休畝講了半天「能力」,最後說:

你從頭到尾都沒有定義什麼是能力,你自己好像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……為什麼要先假設一個我不懂的東西,才能描述西瓜的成長過程呢?

「能力」如此,「主體」亦然。

「主體」本質落空。

這不是幾「個」的問題

前面一路追問「那個東西」,無論是一「個」手機,或是一「個」我,本質上都是一「個」主體。其實「個」本身,就是「主體」的代名詞。

從有「一個」東西這樣的直覺開始,那層必須「固定」的「殼」註定了無法描述的困境。

有人會說,那東西是動態的、不固定的。可是「動態」、「不固定」是什麼意思呢?無非是前一刻一個樣、後一刻另一個樣,說穿了就是「兩個」或「更多個」的合稱。「一個」都說不清了,換成「兩個」就說得清嗎?

那或許是「零個」呢?「零個」充其量是沒有「一個」,有「一個」無法處理,沒有「一個」不會有新的進展。

或者「半個」會有所不同?「半個」僅僅是將最小單位換成它,「半個」相對於「一個」就如同「一個」相對於「兩個」,這樣又解決了什麼問題呢?

即使是「無理數個」,也是依靠堆疊「多個」「半個」這種概念去建構的,所以說地基到底在哪?

重點一直都是「個」似是而非,矛盾運轉。

結語:下一個是「直觀」

討論到這裡,可以拉遠一點看整條脈絡。

系列從「能力」開始。「能力」的慣常用法,《能力的幽靈:左腳踏右腳中找不到錨定點(下篇)》揭露為「主體與主體之間的交互作用」;前文充分研究了「交互作用」、「能力」本質落空,可是「主體」還沒正面展開討論。如今直面「主體」,它的慣常用法「真實不變」同樣經不起檢視,「殼」、「主體」本質落空。從「能力」到「主體」,那麼「主體」又將通向什麼呢?還有沒有退路呢?

再看一眼「真實不變」這個慣常用法。「主體」本質落空,「真實」與「不變」卻宛然而有。它們會是退路或是落腳點嗎?不是。當我們說一個東西「真實」、說一個東西「不變」,憑的從來不是哪一條論證,而是「直觀」,直觀的「真實」,不是「認定」「它」,因為「它」是「主體」,「認定」是「能力」,「真實」不是「主體」、「能力」,「真實」就只是「直觀」

《本質落空:認知的奇點》中,一開始就介紹過大地圖。

評價、能力、主體、直觀、認知

下一個,輪到「直觀」。

只是這一次,地球恐怕容不下了。「直觀」——習以為常、不假思索,要超越「主體」,凝視「直觀」,得足夠超然。

再往下,有個限制得先認清,人們只能在自己想得到的範圍裡前進,想不到的東西,連研究的入口都找不到。人們藉由知道自己知道的部份,推知自己不知道的部份。要有效地拓展認知的邊際,必須在知與不知的邊界反覆琢磨,當知的部份更加清晰,與其相對的不知輪廓應運明瞭。

如果沒有章法的亂試,實則只是在知的內部倒騰,如同相信亂敲打 ATM,或許運氣好觸發未知的機制,它竟不知為何,無條件吐錢出來。因為從未認真審視知的部份,所以對知的邊際可謂一無所知,遑論不知的浩瀚。

推進的唯一辦法,是回頭把最習以為常、最不被懷疑的那個前提看得更清楚。我們這麼做,不是因為「看清『主體』就保證通得到下一層」,而是因為這是此刻唯一做得到的事。這裡,已經是日常思考的邊緣。

火箭即將點火。下一站,外星文明。

凝視即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