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種攻擊角度,都不只適用於恐秋的例子
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上篇)》和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中篇)》中,愛鷹撕坦用了幾種不同的攻擊角度來回應恐秋的舉例。這些角度不是針對種子、工匠、鬼神這些特定例子才成立——它們是通用結構,可以套在任何類似的聲稱上。
以下逐一展開。
第二回合的變種:等同就多餘
恐秋說「主體」=「思考行為」,被指出「我」多餘。
這個結構是:說 A 就是 B,那 A 這個詞有什麼用?如果兩個詞指的是同一件事,其中一個就是多餘的。一般人不會說「水就是 H₂O,所以水能夠 H₂O」——直接說 H₂O 就好了。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的性格就是我這個人。」那說「性格」就好了,為什麼還要一個「我」?「我的靈魂就是我的意識。」那說「意識」就好了,為什麼還要一個「靈魂」?
有人會試圖用不同的措辭繞開這個問題——比如「不是等同,是直接體驗」「不是等同,是過程中產生的關係」。但只要追問下去:方才說的「直接體驗」跟「思考行為」是同一件事嗎?如果是,還是多餘;如果不是,就跳到了「不等於」的那邊。
第三回合 ①②③ 的變種:發出者必須固定,但所有例子都在變
恐秋的種子、工匠、鬼神全部被打在「不固定」上。
這個結構是:說 A 是原因、是發出者。但 A 自己也在被其他條件推著走。一個自己都在流動的東西,如何宣稱自己是能力的源頭?源頭如果自己也在流動,那它只是河的一部分,不是河的起點。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決定了這件事。」但決定受心情、資訊、經驗影響——那到底是「我」決定的,還是那些條件湊在一起的結果?「我的意志力讓我堅持下來。」但意志力本身也在波動,有時強有時弱——那「意志力」算是固定的發出者嗎?
恐秋的策略是找越來越模糊的東西來撐住自己(工匠的標籤、鬼神的自在),但模糊不等於固定。越模糊只是越難被抓到在變,不代表它不在變。
有人會換一種說法:「自我不是固定的實體,而是一個過程。」但過程就是在變——還是沒有固定的發出者。也有人說:「自我是一束知覺的集合。」但集合裡的東西一直在換,集合本身也在變。還有人說:「自我是不斷自我創造的。」但自我創造就是在變。每一種說法都在承認「在變」,只是換了一個聽起來比較正面的詞。
如果是這樣,那所謂的「一個自我」,既然一直在變,其實就是多個——每一刻都不是同一個。
有人會撤回部份:「變中有不變——變化的背後有一個不變的核心。」那好,就討論那個不變的部分。既然靠的就是那個不變的部分當錨定點,變的部分跟論證無關——那回到原來的問題:那個不變的部分,是什麼?它固定嗎?請具體描述。
會發現到,一旦試圖描述那個「不變的核心」,它或者變成了另一個說不清楚的概念(回到功能不明確),或者它自己也在變(回到不固定)。
第三回合 ④⑤ 的變種:功能不明確——說不清「我」在做什麼
恐秋的地面和空間被打在「功能不明確」上。
這個結構是:說 A 有某種功能。但 A 的功能是明確的嗎?地面挖掉東西會掉,空間移除就沒地方活動——這些功能看得到、測得到。但「我」呢?連「我」具體在做什麼都說不清楚,怎麼知道「我」有功能?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的潛意識在引導我。」但連潛意識具體做了什麼都說不出來——怎麼知道它在「引導」?「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。」什麼力量?做了什麼?描述不出來,那又如何知道沒有它不行?
有人會說:「意識是從大腦湧現出來的,所以『我』的功能就是湧現。」但「湧現」具體做了什麼?只是給了一個名字,沒有描述功能。也有人說:「每一個念頭背後,一定有一個『我在想』跟著。」但這個「我在想」具體做了什麼?只是在每個念頭前面加了一個標籤,沒有描述功能。
命名不等於說清楚。給一個現象貼上標籤,不代表描述了它的功能。
有人會退一步說:「『我能思考』只是一種慣用語法,不是在做什麼形而上的宣稱。」但如果它只是慣用語法,那為什麼會在意「我」能不能改變什麼?在日常中依據「我能」做決定、承擔責任、感到挫折——這些都不是語法問題。早已把它當作事實在用了,只是在被追問的時候才說「那只是說說而已」。
第四回合 ① 的變種:一對一綁定消解工具性
恐秋的鐮刀被打在「一對一綁死」上。
這個結構是:說 A 是 B 的工具。但工具的意思是手段之一——同一個功能可以由不同工具達成,同一個工具也可以用於不同功能。如果 A 只能達成 B,B 也只能由 A 達成,那拆成兩個詞幹什麼?它們根本是同一件事。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有記憶能力。」但記憶能力只能記住,記住也只能來自記憶力——那「記憶能力」這個詞加了什麼?直接說「記住」就好。
有人會把這件事做得更精緻:把心靈拆成一堆「官能」——「理性是靈魂的官能,負責產出理性判斷。」但理性只能產出理性判斷,理性判斷也只能來自理性——那「官能」這個詞加了什麼?「自由意志是做決定的工具。」但自由意志只能產出決定,決定也只能來自自由意志——一對一綁死。這整個做法就是把一個活動換個名字叫「官能」或「力」,然後宣稱「我」透過它來做事。但「官能」跟「活動」綁死了,拆開沒有意義。
第四回合 ② 的變種:自動運作排除主體
恐秋的火被打在「自動運作」上。
這個結構是:說 A 使用工具 B 來達成效果。但如果 B 啟動之後自己就持續運作,完全不需要 A 介入——那 A 的角色是什麼?
火點著之後,只要有燃料就自己燒。除了一開始點火,沒有人會說「打火機正在燒東西」——打火機頂多是觸發,燒的是火自己。如果思考也是這樣自動運轉,那「我」只是觸發條件之一,不是持續的主體。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在消化食物。」但消化系統自己就在運作。越仔細看,越多以為「我在做」的事,其實都在自動運轉。
有人會說:「思考就是大腦自己在運作,意識只是跟著出現的。」但如果意識只是跟著出現,那「意識」就沒有在「做」任何事——「我能思考」裡的「能」,到底指什麼?也有人說:「大腦的神經活動自動產生思考。」那「我」在這個過程中的角色是什麼?觀眾嗎?
第五回合的變種:全面撤回的代價
恐秋最後撤回「我」不是做思考的主體。
這個結構是:前面每一條路都走不通,所以撤回全部——A 和 B 沒有任何關係。但這意味著 A 和所有可觀察的性質、所有可描述的現象完全脫鉤。一個和任何東西都沒有關係的概念——是在說什麼?
這不是在否定 A 存在。這是在指出:口中說的 A,連自己都不知道它是什麼。
日常中的變體:「我的本質不是任何可描述的東西。」那「本質」到底是什麼?「真正的我超越一切定義,無法被語言捕捉。」但如果它超越一切定義,那它跟能觀察到的任何東西都沒有關係——又怎麼知道它存在?連它是什麼都說不出來。
有人會說:「自我是純粹的覺知,在一切經驗之前就存在。」但「在一切經驗之前」就意味著無法用任何經驗來描述它——那是怎麼知道它「存在」的?用來宣稱它存在的那個認知,本身就是經驗。
正面說不清楚,逃到反面也沒用
在前面的討論中,恐秋舉了地面和空間的例子:地面能支撐事物,空間能蘊含事物,所以「我」也能思考。
這些例子背後有一個隱微的共同推論結構:
- 如果沒有「我」,思考就不會發生。
- 但思考確實在發生。
- 所以一定有一個「我」在發動這個能力。
聽起來合理。但問題在於——我們現在討論的,正是「我」如何發動能力。這件事還沒有說清楚,又要如何知道此事的反面呢?
愛鷹撕坦追問的正是這一點:地面挖掉,東西會掉,這看得到——地面的功能是明確的。但「我」呢?連「我」具體在做什麼都還沒說清楚。對「我」的描述本身是模糊的。
既然「有我」都說不清楚,又怎麼知道「沒有我」的時候會發生什麼?
這不是「拿不拿得掉」的問題。這是還沒有描述清楚「有」,就已經在預設「沒有」會怎樣了。
這個結構在日常中極為常見。一個典型的例子:「如果沒有我,那為什麼腦中會有念頭和思想?」
這個問題把「我」的存在當作前提,用「念頭存在」來反推「我必須存在」。但這正是待證的——還沒有說清楚「我」和「念頭」之間的關係,就已經假定「念頭」一定需要「我」才能出現。
如果這可以成立,那也可以這樣論證:「如果沒有外星人,那為什麼會有太陽呢?」一般人直覺會覺得這個論證很荒謬,但上述的例子共享完全一樣的論證結構。
嚴格來說,這個典型的例子已經涉及「主體」本身的討論,超出了目前「我能」的範圍。但它的邏輯結構與地面、空間的例子完全相同——先預設「沒有 A 就沒有 B」,再用「B 存在」來證明「A 存在」,卻從未說清楚他們的關係。在此點到為止,後續文章會專門處理「主體」的問題。
結語:看似咬合,實則矛盾運轉
從《吃空餉的衝動:無用的「我能夠」(上篇)》到《吃空餉的衝動:無用的「我能夠」(下篇)》,我們順著恐秋自己的直覺框架,拆解了「我能夠執行」,每一輪都走進死胡同。
從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上篇)》到《看似咬合的齒輪:「我」與「思考」的關係(中篇)》再到本篇,我們換了方式,用系統性的框架分析「我」和「思考」之間的關係,最後連全面撤回都站不住。
無論是直覺框架還是系統分析,結論指向同一個方向:「我」這個齒輪和「行為」這個齒輪,齒輪之間似乎沒有咬合在一起。既然如此,「能」又是什麼意思呢?這五篇適合來回對照閱讀,直覺框架暴露的裂縫,在系統分析中被徹底撐開。
至於「我」——這是主體本身的問題,屬於另一個層次的討論,後續文章會專門處理。但敏銳的讀者或許已經注意到:在這五篇反覆追問的過程中,「我」的地基又如何呢?——「能力」、「主體」,本質落空。
